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文件
津招辦高發〔2023〕7號
市高招辦關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高職分類及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區招生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3年天津市高職分類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考試,以及高職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職分類及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高職分類及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由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稱市高招辦)負責組織、管理和實施。各區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稱區招辦)負責本區高職分類及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考生成績復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咨詢解釋工作。
高職分類及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成立由學科專家、教育測量專家、紀檢監察等人員組成的仲裁組,仲裁組負責對經復核后仍有異議的答卷進行最終裁定。
二、復核程序和辦法
1. 考生申請。考生獲知考試成績后,如對本人的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考試成績復核。考生辦理成績復核申請時,須登錄天津市招考資訊網(http://www.zhaokao.net/),通過本人的成績查詢賬號進入成績復核系統。通過該系統,考生可以對本人存有異議的科目考試成績提出復核申請,并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復核考試成績費(每科10元)。
2. 實施復核。市高招辦對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數據信息進行匯總后,將本著對考生負責、對高校選拔人才負責的原則,組織全市各區招辦共同實施成績復核工作。
3. 復核范圍。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卷工作考務管理辦法》(教考試廳〔2013〕2號)規定,各科目的復核范圍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評、是否漏統、是否成績登記有誤、合成后成績與提供考生成績是否一致等情況。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考生答題卡(答卷)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不得向任何單位、個人提供。
4. 復核反饋。成績復核申請截止時間后的5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可以通過天津市招考資訊網,登錄高職分類及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成績復核系統查詢復核結果。經復核無誤的,查詢界面將顯示“經核查無誤”字樣。經復核確屬有誤的,市高招辦將予以更正,由區招辦書面通知考生本人,退還考生該科目的復核考試成績費。
三、相關要求
1. 申請高職分類及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成績復核的考生須于4月13日中午12時至4月14日中午12時,通過成績復核系統提交申請,逾期市高招辦不再接收成績復核申請。
2. 各區招辦、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做好網上申請的指導工作、成績復核的實施工作和咨詢解釋工作,確保成績復核工作公正規范實施。
3. 經成績復核后仍有異議的考生,由仲裁組對其有異議的相應科目成績進行再次復核,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認定結果將由市高招辦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此件主動公開)
2023年4月7日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辦公室 2023年4月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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